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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汪雪然 济南报道
8月1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有关内容。会上,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宫钊介绍,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山东省司法厅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专门的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宫钊介绍,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将历史经验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在对原《条例》中创新创业、市场开拓等方面成熟内容予以保留的基础上,赴淄博、潍坊、枣庄、聊城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企业20余家,掌握中小企业在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方面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提炼出典型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同时,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邀请中小企业协会共同参与调研起草工作。通过山东省委统战部,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多次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山东省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广开立法言路,回应中小企业的立法诉求,最大程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心。将听证会地点放在中小企业,让立法机关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让公众参与立法更加便捷化。会上,来自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临沂、菏泽、德州、聊城8市中小企业代表,山东省工商联、协会商会代表以及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中小企业关切的重点问题畅所欲言、直抒己见,对《条例》修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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