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00万 鼓励律所做专做强 深圳发布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 深圳特区报2023-08-27 15:20: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2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林清容)昨日,《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布,其中包含8个方面共37条具体措施。《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深圳市律师业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把深圳市律师队伍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人民群众满意、业务能力精通、执业行为规范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更好地服务“双区”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增强国际法律服务能力,为深圳市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新到深圳市设立代表机构的,给予最高50万元落户奖励。在深圳前海实行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对本市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每设立1家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境外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每家律师事务所总所奖励最高150万元。

支持香港居民和澳门居民依照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到深圳市执业,支持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到深圳市执业,为上述人员提供人才住房、个税、保险等便利服务,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港澳律师业合作。

加大对国际化、复合型的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本市律师参加经市司法局认可的境外知名法律院校的法学学历学位教育并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给予50%、最高25万元的学费支持。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律师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深圳市律师业服务能级。对营收首次达到1亿元的律师事务所,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营收达到1亿元的律师事务所,营收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律师事务所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获得国家、省级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项目奖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积极引进优质律师事务所,对在当地近三年平均营收超过1亿元的律师事务所迁入深圳市或到深圳市设立分所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近十年获得经市司法局认可的国家级荣誉的律师事务所迁入深圳市或到深圳市设立分所的,给予最高50万元落户奖励。对本市律师事务所新获得经市司法局认可的国家、省级荣誉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鼓励市律师协会与深圳大学法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律师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并在合作办学方面给予财政支持,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律师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等相关人才奖励政策,对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律师事务所,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近十年获得经市司法局认可的国家级荣誉的外地律师,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本市律师新获得经市司法局认可的国家、省级荣誉的,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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